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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建议讨论] 当初承诺捐款没有兑现可以去要可以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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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3-9 06:21:4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简要回答当初承诺捐款没有兑现是可以去要的,因为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: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,具体有赈灾,扶贫,助残等等公益活动,另外还具备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。也就是说公益捐赠如果承诺没有捐赠肯定是不行的,之所以这样要求主要是为了防止捐赠人开空头支票。
  • 01慈善法的相关规定
    在慈善法当中也明确规定:慈善捐赠义务的强制履行以及例外情况,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广播,电视,报刊,互联网等等方式已经公开承诺的捐赠是必须要捐赠的,否则是可以讨要的。
  • 02另外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特殊形式,其中包括扶贫,济困,扶老,救孤,助残等等方式,一般也是需要兑现的。
  • 03要是捐赠人没有钱怎么办
    要是捐赠人没有钱,在法律方面也会有对应的规定,比如有些人公开承诺要捐赠或者是签订了书面捐赠的协议以后,经济状况明显的恶化,并且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,这时候应该向签订的民政部门报告,并且向社会公开说明自身的情况。一旦说明情况之后是可以不履行捐赠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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