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荔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964|回复: 3

泗洪县一女子讨债爬塔吊被拘留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2-12-6 08:41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泗洪县一女子讨债爬塔吊被拘留
  “像我这样爬到塔吊上讨要欠款的方式是非常危险的,既影响了工地的正常施工秩序,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,是不理智的行为。”12月3日,处在被拘留期间的泗洪女子陈某这样谈及自己的不理智行为。日前,陈某因向一工地承包人讨要工程款而爬到20多米高的塔吊上,导致工地停工,被劝说下来后,因扰乱公共秩序,被拘留5天。
  事情得从几天前说起。11月30日下午2点多,泗洪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,称青阳工业园邻里中心建设工地内,有一女子爬到塔吊上。接到报警后,青阳镇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赴现场。
  据了解,当民警赶到现场时,该女子已经站在20多米高的塔吊上,并不时来回走动。该女子一会儿站立在塔吊上,一会儿又蹲下身子,十分危险。针对这种情况,民警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和说服教育,并表示要帮助她解决问题。
  青阳镇派出所青阳工业园社区民警朱绍志对塔吊上的女子喊话。“站在塔吊上很危险的,大家离得太远,不便于交流,有什么事情下来好商量。”经过朱绍志10多分钟的劝解,塔吊上的女子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些,然后慢慢地从塔吊上爬了下来。
  据朱绍志介绍,爬塔吊的女子是陈某,做塔吊装配生意。今年五月份在朋友的介绍下,陈某在戚庄邻里中心的工地上装了十几台塔吊,费用一共是12万元。当时工地给了一部分工程款,但是还有3万5千块钱没有结清。经过多次讨要,工地的承包人始终没有付钱。11月30日下午2点多,陈某和她的妹妹一起来到戚庄邻里中心的工地,找工地的承包人王某要钱,但是王某不在工地,打电话也不接,陈某便把工地上的电停了,想用这种方式逼王某出来。但过了十几分钟,王某仍未出现,陈某一生气,便爬到塔吊上。
  陈某以爬塔吊的极端方式讨要欠款,已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各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泗洪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陈某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。
  在此,警方提醒广大市民,讨债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要通过合法的途径,不可采取极端的方式以免触犯法律,对自己人身安全及他人产生影响。
  警方:维权别走极端,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

发表于 2012-12-6 15:11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小黑屋|Archiver|手机版|大荔论坛

GMT+8, 2024-5-3 06:21 , Processed in 0.193179 second(s), 17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0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